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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出申请书 要求国资委公开三张财务报表

时间:2013-05-28 15:35:05  来源:  作者:

 

【财新网】针对上海律师严义明要求国资委所管中央企业公开三张财务报表及高管收入等信息,国资委相关人士答复财新记者提问称,“涉及商业机密,不便公开”。

上周,严义明在博客上发表题为《要求国资委公开117家央企三表、高管收入及茅台酒消费的申请》,引起网友议论。近几个月,他还向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涉及4万亿投资项目名单、提前公告政府预算报告等。

此次严义明提出三点信息公开要求:一是公开国资委管理的117家央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二是公开117家央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的年收入,以及中层干部的平均年收入、一线员工的平均年收入;三是公开这些央企茅台酒消费的数量及金额。

严义明对财新记者表示,国资委作为国企的主管部门,是一种“股东”身份,要对下属国企的资金使用情况行使监督权力,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今年1月20日,国资委公布了央企2011年的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总收入、上缴税费及净利润等等。但严义明认为,国资委并未公开各家央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详细信息,公众无法从公开渠道了解各企业经营情况。

除人工成本外,国资委在去年下发《关于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紧急通知》,要求央企对财务成本进行压缩,要加大应收账款的清理回收力度,加速资金回笼,加快存活周期,减少资金占用。

严义明称,从国资委今年1月公开的央企2011年度经营情况看,“库存和应收账款数额庞大,央企现金流还存在巨大压力。”

“在目前央企经营状态下,在央企垄断不断加强的质疑声中,贵委应当公开央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一线员工的平均收入,以利于公众通过相关公开信息对比判断央企是否利用垄断地位获取好处,与同行业相比薪资水平是否偏高,打消疑虑。”

财新记者查阅得知,根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指南》的规定,地方所属国有企业、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监管企业,一般应在每年4月30日前上报企业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其中,企业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企业会计报表应当经过中介机构审计。

记者从国资委网站公布的数据得知,现今公布的国企相关数据只有2009年和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表内仅涉及企业名称、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统计项,与要求公布三表的内容相去甚远。

此前,茅台酒价高话题引起网络热议。一些人认为,茅台酒价格持续走高,其消费的较大部分来自包括国企在内的公款吃喝。

严义明提出,国资委应当首先从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茅台酒消费着手,公开央企茅台酒相关的消费数量及金额,进而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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