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2011年海淀法院共受理“骗车险”案28件,比2010年的15件增长了86.67%。
据覃波法官介绍,28件案件中,以保险诈骗罪定罪的15件,以诈骗罪定罪的13件,共计55人获刑。“骗车险”案呈现5大特点。
特点
1、3人团伙作案逾三成
由于大多数车保理赔都要经过报案、勘验、定损、修理、理赔等多个环节,因而一个人很难完成整个骗保过程,需要多人协作。因此,骗车险大都是2人以上结伙作案。在28件案件中,3人以上结伙作案有9件,占32.14%。
“骗车险”犯案人员包括以下几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般为车主本人)、汽车修理从业人员(包括修理厂老板、经理和员工等,此类人员涉案比重达60.71%)、保险公司员工或居间介绍保险的人员。
特点
2、骗保险多是为修车
在28件骗车险案件中,行为人单纯为了骗取保险金的仅有2件,一件是虚构车辆被盗骗保,另一件制造玻璃破损假象骗保,而剩余26件案件的犯案人则各有所图。
绝大多数骗保的车主是为了借机免费修车。许多情况下,涉案车辆在骗保前确实发生过一定事故,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正常程序走保险理赔,或者按照正常程序只能获得部分理赔。因此,车主为了省钱,就想通过作假骗保来免费修车。
特点
3、修理厂因“拼缝”出事儿
有的修理厂老板虚增维修项目和报价,以次品部件冒充正品部件,有的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定损员勾结,通过多做定损项目或以高价定损,虚增定损数额,赚取差价,这些行为就是俗称的“拼缝”。这种“拼缝”动机是当前骗车险案件高发的最大诱因。
在2011年审理的55名被告人中,怀有此种动机的人员达27人,占近一半。
此外,有的修理厂故意将发生事故来修理的车再次撞击,以扩大车损程度来骗保。有的保险经营者给修理厂增加保险维修项目及额度,赚取修理厂额外返点等。
特点
4、瞒醉驾骗保增一倍
2011年,隐瞒醉酒驾车从而骗保的案件突增,共计6件,较上一年翻了一倍。
车主一般都是在深夜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且是单方事故,当时不敢报警而弃车逃离现场,休息至第二天酒醒后自己报案,然后虚报事故时间和原因。还有一种情况是,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求助于亲友,找人冒充自己报案。
最终,这种瞒报被识破。
特点
5、高中档轿车成目标
据了解,“拼缝”人员作案对车辆也有一定选择。奔驰、奥迪、本田雅阁等高中档轿车常成为他们热衷的对象。因为这些车辆的配件和维修价格一般都较高,仿冒的次品配件也较多,容易赚取差价。
此外,在专门为骗保险差价的“拼缝”案件中,作案车辆一般都是在同一修理厂报修的车辆,而且不少案件的涉案车辆在一年内有多次出险记录。一车多次出险或有修车人员参与,成为许多骗车险案件常见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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