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检的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各类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网上年检程序
(一)登录网上年检系统。企业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进入网上年检首页,凭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经办人姓名登录网上年检系统。具体操作请参阅网上年检首页的《网上年检操作指南》。
(二)申报年检信息材料。企业按提示填报年检信息材料,不需提交纸质年检材料。下列企业需填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息: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2、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对审计报告由深圳市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其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对审计报告由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需根据系统提示向相应年检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原件,以供审验。
(三)网上申报完毕后,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系统查询审验结果。
(四)已通过年检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需加盖2010年度年检戳记的企业,应当在2012年6月30日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就近的市场监管分局注册大厅办理,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也可到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办理。
(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公示已通过年检的企业信息。
(六)通过年检后,欢迎企业参加“企业年检满意度调查”和“广东省私营企业党建情况调查”
四、网上年检注意事项
(一)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年检不收取年检费。
(二)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请各参检企业尽量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
五、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凡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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